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
關於2021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開發區管委會,各區縣 (市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,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20〕27號)精神,為便於各地、各單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,現將2021年元旦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:
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
節假日期間,各地、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、保衞等工作,遇有突發事件發生,要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羣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0年12月21日